实验台废弃物处理规范
一、分类收集原则
按化学性质分类
酸碱废液:需分开收集,避免混合产生剧烈反应。
重金属废液(如铅、汞、镉等):需单独存放,通过沉淀法(如硫化物或氢氧化物沉淀)处理后分离固液。
有机废液:可回收溶剂(如蒸馏或萃取)或焚烧处理,避免直接排放。
物理状态区分
固态废弃物(如碎玻璃、滤渣)与液态废液分开存放,防止污染或容器破损。
二、预处理方法
中和处理
酸性废液用碳酸钠或氢氧化钠中和,碱性废液用稀盐酸或醋酸调节至中性后排放。
氧化还原法
含氰化物等剧毒废液需用次氯酸钠氧化分解为无害物质。
固化处理
重金属沉淀物或放射性废物需固化后密封,交由专业机构处置。
三、安全操作要求
个人防护
操作时穿戴耐腐蚀手套、护目镜,避免直接接触有害废弃物。
容器规范
使用防漏、耐腐蚀容器(如HDPE瓶),并贴明标签(成分、危害性、日期)。
应急措施
废液泄漏时立即用吸附材料(如硅藻土)清理,污染区域用大量水冲洗。
四、最终处置途径
专业机构处理
危险废物(如放射性物质、剧毒化学品)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,严禁私自填埋或倾倒。
资源化利用
可回收有机溶剂或贵金属通过蒸馏、离子交换法提取再利用。
提示:处理过程需符合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违规可能面临法律责任。